死者丈夫称因患病错过诉讼,目前只能等待人道补偿
两年零两个月之前,东莞市五环路东城区同沙路口路段一小客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骑摩托车者死亡,两年来死者家属未获得任何赔偿。近日,死者家属堵到雇用肇事司机的工厂门口索要赔偿,厂方则表示希望用法律途径解决。
伤者赔偿案胜诉
20日中午,记者在寮步镇长坑村东莞美商新力鞋业有限公司门口见到记者家属,烈日之下他们坐在厂门口,举着“还我妈妈”之类的牌子抗议,要求厂方赔偿。
何其美是死者丈夫,湖北天门人,他向记者出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显示,2005年4月5日19时40分许,黄某驾驶的小客车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坐在李某摩托车上的陈某受伤。交警经调查证实,死者李某无考取驾驶证驾驶假牌摩托车,且没有按交通标线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最终,认定死者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陈某则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之后,伤者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客车司机黄某,雇用黄某的美商新力鞋业有限公司,死者李某的遗产继承人以及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此案已于去年4月审结,保险公司被判负担全部经济赔偿。
死者丈夫患病错过起诉?
而死者的家属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却一直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死者丈夫何其美称,事故发生后美商新力鞋厂曾几次叫他们协商,但都未果,随后他患上精神病,为了治病将房子都卖了,一年多之后他的病才好,此时才带着儿女到东莞索要赔偿。
何其美患精神病一说,得到其亲属的肯定,但他们同事也表示,相关病历都放在老家。死者的弟弟告诉记者,因为何其美患精神病需要治疗,因此才拖到现在才再次向工厂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途径几乎封闭
20日下午,美商新力鞋厂的黄厂长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没有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的打算,“他们可以到法院告我们”。
然而记者从法律界人士了解到,事故发生在2005年4月5日,距今已经过了两年零二个月,原则上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经相当困难,只能希望工厂进行一定的人道赔偿。
22日上午,死者丈夫何其美再次给记者打电话称,厂方仍然不接待他们,也没说要给他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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