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市政协常委会将“关注农民工”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成立联合调研组,由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配合进行。3月至6月,先后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民工家庭,发放2000份调查问卷,对我市农民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昨日,政协长沙市九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我市农民工问题的调研报告》。报告建议,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让农民工资得到保障
“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同劳不同保、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普遍存在。”调研报告建议,尽快制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完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广我市在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做法,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制定《长沙市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暂行办法》。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加大对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依法处罚力度。
设立农民工服务中心
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双向维权”工作机制。通过成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由输出地党政工组织与输入地党政工组织互相联动,携手维权,特别是在帮助和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好集体劳动合同、保障其获得应有的工资收入、为其提供司法援助、处理重大侵权事件以及督促企业建立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充分发挥维权作用。
报告建议,在市总工会设立“农民工服务中心”,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身无分文也别让其陷绝境
“切实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调研组呼吁,对于进城就业比较稳定的农民工,应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合理确定缴费基数和保障方式。
此外,建立工伤救助制度,专门受理因意外事故而急需救助的农民工,让即使身上没有一分钱的农民工,也不至于因无钱治疗而陷于绝境。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逐步建立国家、企业、农民工三方缴费、易于转移和接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允许农民工按照“双低”的办法参保缴费,退休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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