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7日电台相关主管机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6日决议,通过“中广”股权转让案,许可赵少康入主“中广”负责人的变更申请。“NCC”强调,“中广”已作出九项承诺。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NCC”发言人石世豪指出,23日委员会议再度讨论“中广”案,25日“中广”前后负责人一同到“NCC”进行报告,作出具“法律”效力的九大保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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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世豪说明,“中广”已做出九大承诺,只要“中广”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NCC”将废止撤回此许可案。
“中广”董事长赵少康指出,承购“中广”过程一切“合法”,资金实际到位,已支付与华夏公司之签约金。其晚间发出声明指出,“‘NCC’经过半年冗长审查,始核准‘中广’公司股权转移,要求之九点承诺,条件至为严苛,好听等四家公司系依‘公司法’申请设立,一切合法,资金实际到位,并已支付与华夏公司之签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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