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成华检法记者杨晓英吴楚瞳摄影向宁)有朋友从广州来到成都,郭某某亲自接机、租房,备好毒品为其接风(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昨(26)日,成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郭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中,郭某惜字如金,所有的回答均只有一个“是”字。回答法官讯问时,声音更是一度小得如同耳语。
被押进法庭那一刻,身材瘦小的郭某将头深埋在胸前,直到审判长开始讯问时,才略略抬起头。他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但对最初两项讯问的回答,声音小得几乎只有身边的法警才能听到。直到法官要求他“请大声回答提问”后,他才将声调稍稍抬高。
成华区法院昨日对该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郭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他当庭表示对宣判结果并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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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4日下午,郭某在东风路一家公寓租好房间,再迅速赶到双流机场接到从广州来的朋友龙某和黄某,一起来到公寓房间:“我好生招待你们耍一下。”当晚10时许,郭某拿出“麻古”和“K粉”,几人正在吞云吐雾时,警察破门而入将他们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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