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武汉某大学学生吴帆(化名),站在洪山区检察院的会议室内,低着头泣不成声:“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回到学校好好读书。”
吴帆出生在贵州一个偏远山区的单亲家庭,家境贫寒。今年4月,因家里没有及时寄来生活费,他一时动了歪心。
本月初,洪山检察院受理审查该案后,到学校走访,了解到吴帆在校表现良好,此次作案确系无生活费而临时起意,且犯罪情节轻微,未给失主造成损失。在征求该校的处理意见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宽严相继的司法政策,该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提出了“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帮教思路,得到了校方的赞同。
在对吴帆作相对不起诉的公开宣布会上,武汉某大学的领导表示,愿意让吴帆复学,并对其进行帮教,并和检察院及吴帆家长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帮教协议。(艾卿艾山)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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