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陈台荣于忠记者王了)不顾执法队的调查取证,肆意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殴打,并强迫将砂石装载机开离现场;为了承包工程项目,持火药枪和木棒进行强迫交易;与陌生人发生口角冲突,竟残忍地用车将其反复辗压,致其死亡……昨(26)日,温江“砂霸”高世林在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高世林刑满释放后,伙同高世强(另处)等人在成都市原温江县金马河边经营砂场。为了进一步非法控制温江地区建筑工地所需要的砂石、机械等材料,扩大自己的势力,高世林开始网罗刑满释放、负案在逃及社会闲散人员。慢慢地,一个以高世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
在9年的时间中,以高世林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实施了10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持有枪支。为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高世林等人公然进行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攫取了大量财富。在欺行霸市承揽工程的过程中,他还纠集组织成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施工现场“扎场子”,驱赶、威胁当地群众,并借以排挤同行,甚至对与其有利益冲突的竞争对手行凶报复。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世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11项罪名。而且高犯强迫交易罪时,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新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故意杀人罪中,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因没有充分证据认定被告人高世林具有希望死亡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而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故对被告人高世林犯故意杀人罪酌情从轻惩处;在敲诈勒索罪中,敲诈勒索的金额为数额巨大。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之后,高世林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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