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二十七日电(孙嘉敏)香港首份上市公司管治约章今日发表。该约章旨在深化香港上市公司的管治文化,提高公司管治意识及重要性,以帮助企业实现最大的长远价值。
由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与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联合制订的该约章,签署属自愿性质,任何认同约章原则的上市公司都可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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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章所涵盖的公司管治有八大主要范畴,包括承诺及政策、企业社会责任、股东权利及参与、董事会架构、董事会决策过程及角色、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审计、披露及透明度,以及管理层关系。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席何猷龙表示,约章的意义在于由上市公司自发提出,涵盖良好企业管理的原则和核心价值。约章能协助上市公司脱离“选项式”的遵守承诺,提升管治质素,增强公司文化和保障股东利益。
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暨公管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顺文指出,在广泛地参考了海外市场的研究文件和不同国家与组织的守则后,才制订此约章。约章能填补现时法规不足的地方。如付诸实行此约章,大股东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必能取得长远的公司利益。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将于本年底举行“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稍后亦会举办一连串以公司管治和社会企业责任为主题的研讨会和工作坊,推广约章的价值和精神。
据悉,该约章发表首日已有三十间上市公司签署,预计之后会有更多上市公司签署。该约章获得了香港证监会、港交所及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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