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叶滨)应聘到哈尔滨市凯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的女大学毕业生张某,因工作两个半月以来始终没拿到工资、生活无法维持而提出辞职时,公司总经理却拒不签字。离职手续没能办成的张某,反而被公司按旷工处理,每天扣除2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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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半月分文未得
据张某讲,她是今年4月5日应聘到以经销上海大众汽车为主的凯信公司工作的。工作两个半月以来,她没拿到一分钱工资,也没有享受到一天周末法定休假,更谈不上什么劳动保险了。公司有一套严格的员工请假、串休流程和罚款处理方法,甚至连病假、事假都难以得到批准。即使在国家法定假日里填报《员工请假/串休》申请单,如果得不到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签字批准,也仍然不能休假。
“旷工”者每天倒扣两百元工资
据张某介绍,凯信公司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家在外地的大学毕业生,长期拿不到工资使他们面临没钱吃饭、交不上房租的困境。可当他们准备离开这家公司时,总经理总是拒不签字。按公司规定,没有总经理签字,就没有办法办结离职交接手续;而没有完整的交接手续,不上班就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200元工资。如此一来,离开的人就将一分钱工资也拿不到。
就张某反映的情况,记者到凯信公司进行了调查。凯信公司姓宋的董事长在接受记者调查时称,不给张某开工资,是由于她辞职时没有交待工作。当记者再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她让记者给总经理助理周伟打电话。周伟在电话中说:“连续几个月没给员工开工资,是因为公司资金紧张,在职的和离职的都没有开。按公司规定,员工离职需总经理签字,然后由我签字,之后由人事部签字,再由其他各部门主任签字。张某因公司不开工资提出离职,总经理没有签字,所以我也不能签。至于没有休息日和旷工罚款问题,那是公司的规定。”
有相同遭遇者还有多人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和张某面临同样处境的离职员工还有原展厅部经理王某。王某在公司欠薪近3个月后找了个理由提出离职。王某告诉记者:“如果不找理由,直接提出因不开工资离职是不可能被批准的,反而会被按旷工处理,工资就永远也要不回来了。”该公司原人力资源部职员王某,也因在工作期间发现拿不到工资,便在即将工作满一个月时离职。她离职的条件是为公司又招来了一位接替她的工作人员。她说:“我因负责人事工作,对公司运营有所了解。公司账上不是没有钱,但就是不给大家开工资。我们这些大学毕业后在哈打工的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拿到工资是无法生存的。凯信公司太不讲理了。”记者还了解到,该公司原销售顾问孙某因父亲做手术需要人陪护,向公司请假,未获批准并被公司开除,至今未拿到公司拖欠的两个月工资。
法律链接《劳动法》相关规定 针对凯信公司员工反映的问题,黑龙江赫升律师事务所巴律师介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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