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局全面推行交通勤务改革努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一类路段处警时限缩短至5分钟
本报讯(记者陈震通讯员宋学德实习生廖燕娟)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市交警局在通过对所属福田大队、高速公路(同乐)大队进行勤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勤务改革步伐,决定于28日起在全市所属交警大队全面推行交通勤务改革的实施。
据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推行的勤务改革,是按照采用“以指挥中心(室)为龙头,交警局制定勤务原则,大队统筹安排,并加强社会综合管理交通”的模式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交警局指挥中今后必须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全面掌握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和路面交通勤务的安排情况;通过交警警力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负责各类交通管理事件的指挥调度工作。确定交通管理重点,组织开展交通整治。
各交警大队将重点加强早晚高峰交通疏导工作,警力向早晚高峰段倾斜。全市交警警力布置必须落实全天24时和管辖地域上的无缝连接,不出现真空时段和真空地段。市区大队早高峰警力必须占当天路面出勤警力的比例将由以前的35%提高到50%以上,郊区大队早高峰警力占当天路面出勤警力的比例将由以前的30%提高到40%以上;市区大队晚高峰警力占当天路面出勤警力的比例将由以前的63%提高到80%以上;郊区大队晚高峰警力占当天路面出勤警力的比例将由以前的55%提高到70%以上;高速公路大队高峰时段警力占大队当天路面出勤警力的比例将由以前的58%提高到70%以上。夜间各大队还须安排巡逻组通宵巡逻,负责整个大队辖区的交通巡逻监控,夜间必须安排大队总警力5%以上(机动大队10%以上)的警力在队部值班备勤。
市交警局还专门在各主要路口中央设置了交通管理疏导点,首批已施划了42个。在高峰时段,每名在岗执勤民警(除事故出警外),必须与协管员在路口中央交通管理疏导点和路口渠化岛上显著位置,轮换站点指挥疏导交通,落实路口交通管理,提高见警率。
为认真落实市公安局网络化防控要求,交警局要求各交警大队的交通勤务以警务区的形式进行管理。各辖区大队每个中队划分2-4个警务区,由大队根据实际警力,结合管辖区域的道路等级、快速反应时限要求、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点(段)、事故黑点等实际情况和管理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和划分警务区。每个警务区配备警务长1名,4名以上民警和同等数量以上的协管员。
全市道路按照管理重点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级路段(片区),一类路为国道、省道和市区主干道、政府办公区和繁华商业区道路;二类路为次干道和一般商业区道路;三类路为其他偏僻道路。各类管理路段(片区)的快速反应时限大幅缩短,其中市区大队(罗湖、福田、口岸、南山、盐田交警大队)一类路段由原来的10分钟缩短到5分钟(除北环路7分钟外),二类路段由原来的20分钟缩短到10分钟、三类路段由原来的30分钟缩短到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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