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7日讯(记者侯小健)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为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我省将按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8年初起开展首次污染源普查。普查对象包括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等。
据了解,普查内容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全部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二是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三是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以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为主的污染物,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
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2008年底前,各市县完成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并上报。2009年4月底前,完成全省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称,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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