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实习记者庞文玉通讯员赵金刚)在假释期间,李某藏匿在灵武一商场内窃得珠宝首饰600余件,但因找不到商场出口,只得等清晨保安打开大门。次日凌晨,保安将做贼心虚的李某逮了个正着。日前,李某被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
海原县李旺镇的李某做过家电维修生意,贩卖过土豆,均因经营不善而亏损。为了躲避债务,李某跑到吴忠市避风头。2003年初,李某在盗窃时被抓,并于当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被假释。在假释期内,李某在驾驶农用车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欠下了几万元的债务。
李某再次来到吴忠、灵武躲债。由于没有找到工作,李某在灵武市区内四处闲逛。2007年3月5日,李某窜至灵武一商场,发现商场内部的柜组正在进行装修,人员出入混杂。觉得有机可乘的李某便在下午5时许藏匿在商场楼顶。当晚8时许,工作人员离开后,李某从楼顶天窗翻入商场内,撬开首饰展柜,将里面600余件宝石项链、手镯等物品装进包里,重又回到顶楼伺机逃跑。次日早8时许,保安将商场大门打开后,李某悄悄往外溜,警觉的保安当即追了上去,将李某逮了个人赃俱获。
灵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李某在假释考验期内重犯新罪,盗窃价值3万多元的珠宝首饰,应数罪并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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