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宗苗淼)城市变了,道路变了,很多东西都变了。为了摸清10年来我省土地利用状况的改变,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将于7月1日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在本次调查中,未经审批的违法占地,按土地破坏情况,也将在调查图示中以‘违法建筑用地’等名词标注。
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得的消息。这是我省继1984年—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之后的第二次土地调查。
据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高福信介绍,第二次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农村土地现状,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结果总汇等。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分为三个阶段:在2007年8月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报批、技术规范制、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各地市展开调查、数据库建设和省、市数据汇总,其中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直到2009年10月31日,统一进行变更调查数据更新,向国土资源部汇交成果。
“未经审批的违法占地,按土地破坏情况,也将在调查图示中以‘违法建筑用地’等名词标注,交由执法监督部门处理后才能另做更改。”高福信表示,针对调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相关部门将组织制定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方法,予以查处、纠正,以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据了解,无极县曾作为我省土地调查试点,做了基本农田上图等工作,今后国土资源各部门将以此思路蓝本,进行土地调查。目前,我省农村第一轮现状调查已基本结束,城镇现状调查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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