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29日讯:台湾《中国时报》发表评论分析说,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在“高院”重判丈夫赵建铭的次日,公然发飙,痛骂公公赵玉柱,言外之意,似是责怪公公拖累老公。但根据高院判决书所呈现的事实,及高院审判过程显示,恐怕是“老公拖公公下水”成分居多,陈幸妤痛骂公公,不仅有忤逆之嫌,更不符“高院”判决事实。
文章说,审判中,赵玉柱、简水绵夫妇极力“切割”,避免赵建铭惹上牢狱之灾。“高院”今年五月一日庭讯,赵建铭极力撇清他与父亲赵玉柱间有资金流通,并强调以母亲简水绵名义购买的台开股票,并非他出资购买及持有的。
再看高院的判决书,被告兼关键证人蔡清文的指证显示,参与两次三井宴的都是赵建铭;转告赵玉柱内线消息的也是赵建铭;赵建铭更要蔡清文找父亲赵玉柱索取买进台开股票的户头;当蔡清文连打两次电话找赵玉柱,赵玉柱迟迟未决定时,最后还是赵建铭决定用母亲简水绵的账户买台开股票。
综合上述过程,“高院”认定赵氏父子的加重内线交易罪的共犯,但究竟是赵建铭拖赵玉柱下水、卷入台开内线交易弊案?还是赵玉柱拖累、害了赵建铭?判决书与审讯过程所显示的证据说明,答案其实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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