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7年共同关注•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解决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资助大学贫困新生为主旨的共同关注•圆梦行动自去年在全国启动实施后,帮助一大批贫困高考生实现了上大学的梦想,甘肃省有356名贫困生得到资助顺利入学。
主办单位
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主办单位联合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兰州晨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集中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呼吁动员全社会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捐资助学、奉献爱心。
资助对象
“圆梦行动”资助的对象是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资助对象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一)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
(四)孤残学生。
活动内容:
“圆梦行动”活动分两个层次进行:
中国青基会层次。主要是针对纳入中国青基会资助体系的我省申请资助学生(第一期全国每省50个名额)。由中国青基会通过网上认捐等形式予以筹资资助,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中青基[2007]10号文件及附件。请各市(州)团委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分配各县依中青会资助标准、程序在7月1日前上报省青基会,由省青基会审核上报中国青基会。中青会资助标准为每名学生4000元。
省青基会层次。主要是针对纳入我省青基会系统由我省圆梦行动活动主办单位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落实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首批申请资助名额100名。请各市(州)团委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依省青基会资助标准、程序在7月1日前上报省青基会。
我省“圆梦行动”将按照中国青基会统一部署,实现圆梦行动全国一盘棋,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但在受助生资助标准上确定为每生2000元。主要原因是鉴于今年中央政府对入校后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加大和资助面的拓宽,我省今年圆梦行动的资助重点将放在帮助他们解决路费等入校前的燃眉之急。在资助形式上采取结对资助模式,通过动员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成帮扶对子,予以经济援助和精神支持。
各市(州)团委可根据中青会和省上圆梦行动方案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和资助标准,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各地自行针对贫困学生的筹资工作,也应遵守中国青基会和省青基会确定的管理原则。省青基会统计省级圆梦行动成果,包含各地情况。各市(州)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安排审计,审计结果约期向社会统一发布。
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申报推荐(6-7月上旬):市(州)团委按照资助要求和标准,调查摸底,公告活动内容及要求,建立市(州)县家庭困难大学生资料信息库,并按要求向省青基会上报预分配名额申请表。
2、宣传发动、募捐筹资(7月上旬-8月):全省圆梦行动于7月上旬启动。团省委、省青基会将联合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社、兰州晨报社等新闻单位发布圆梦行动倡议,向社会各界公开募捐。帮助贫困生解决具体困难。同时,在相关合作媒体、甘肃共青网站(点击希望工程栏目)上刊登启示。
3、资格审核(8月中旬):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各市(州)县团委会同教育局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属中青会和省青基会申报对象的将受助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省青基会,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属各市(州)自行安排资助的,受助生资格由各地审核把关。
4、资助金发放(8月下旬):中国青基会和省青基会将通过直通车形式直接划拨资助款至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帐户。各市(州)自筹资助款可通过直通车形式也可采取集中发放等形式,力争在新生入校前把资助款发放到学生手中。
市、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应作好受助生进入大学后的跟踪服务与管理,要求受助生到校后与本地希望工程办公室联系,填写好《甘肃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获得者联络表》,以便于建立健全受助生档案。如发现有领取助学金后,不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市县希望办负责追回助学金。
(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资助申请:
1、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
4、孤残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民币。
(二)学生提出申请后,按以下步骤做好相关配合事项:
1、本人向学校提交申请,获得推荐资格后,到当地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办理个人银行卡(开户姓名为学生本人,且须与户口本相符)。
2、填写《甘肃省2007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学校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县团委(其中高考成绩,录取院校,院、系,专业为空白)。所有申请资助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在当地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卡号及详细开户行名称(如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安庆市分行太湖县支行新城分理处),开户资料不全者无法汇款。
3、当学生接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到所在县团委补填《甘肃省2007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中的高考成绩,录取院校,院、系,专业等栏目信息。
4、如果学生获得捐款人资助,省青基会将通知市(县)团委,并通过银行向学生汇出资助款。学生受助情况省青基会将在甘肃共青网站www.gsgqt.org(点击希望工程栏目)或合作媒体上及时更新披露.
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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