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30日讯: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文章指出,台“总统府”发表声明,指称前“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侦查“公务机要费”贪污案时,未经陈水扁同意,就取走机密资料。“总统府”正式的新闻稿,充分展现陈水扁出尔反尔的态度,不但失去诚信,更将司法权弄成如同泼妇骂街的闹剧,严重践踏“司法”。
文章说,司法警察执行搜索,必须具备搜索票,是一般民众普遍认知的法律常识。司法机关更是大力倡导,提醒民众注意自己的权益,“总统府”不可能连这点基本常识都不知道。遑论陈水扁本身还是法律人出身,当过执业律师,更不可能放任检察官违“法”执行职务。
检察官执行“公权力”,执行搜索作为,是强制性作为,不必经当事人同意。只要查有犯罪事证,检察官就有权搜索查扣,即使“总统府”的单据公文列为机密的资料,只要是与刑事犯罪有关,检察官就可以依“法”搜索查扣,不必经过陈水扁同意。
不过,陈水扁的作法,却为“司法”做了最坏的示范。在检察官侦查中,陈水扁同意接受侦讯,检察官基于尊重,并非直接执行搜索,而是带着公文扣押证物,在在显示检察机关对于“总统”职位的敬重。但是,陈水扁却在检方侦查事证不利于己的情况下,小动作连连,甚至当初同意接受侦讯,让检察官查扣资料的过程,也出尔反尔的予以否认。此举,不禁令人质疑,以“总统府”戒备之森严,如未经同意,检察官带得走任何的资料吗?陈水扁何其尊贵,如未经同意,检察官近得了身吗?这些再简单不过的逻辑,事后却被陈水扁一脚踢翻。
文章最后说,领导人不思己过,却一再使用破坏法统的方式来硬拗自己没错,不但给社会最不良的示范,更是将“司法”尊严践踏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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