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南快报》报道福州“2·20”警匪勾结案日前终审判决:徐承平被判处死刑,郑军(原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刘雄(原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福建省高院审理查明,2001年2月,福州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因合作福州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发生经济纠纷,陈信滔之兄陈信华便找来卞礼忠出面干涉。徐承平欲私下与卞礼忠协调,但遭卞拒绝。之后,徐承平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现在逃美国,公安部通缉要犯)给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击毙卞礼忠。
同年2月20日,徐承平同郑军、刘雄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办公室内,刘雄、郑军等人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郑军还向卞的眉心和脸部补枪,并且伪造了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当晚,徐承平以公安机关办案的名义,指使林某(另案处理)等人,抢走陈信滔停放在安祥车场内的26辆汽车以及过户资料,后徐将大部分车辆变卖。经估价,被抢的26辆车价值人民币3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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