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正式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决定对法律第十二条作出修改。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利息税开征8年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减少。”
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形式,授予国务院这一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当日经过表决,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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