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常红、雷阳) 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的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工会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情况。全总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说,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相对灵活的用工形式,在某些情况下,对于补充传统就业方式的灵活性不足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对此缺少法律规范,劳务派遣目前在我国运行极不规范,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也极易使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合同》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和限制,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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