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色、掐腰、短款夹克式,穿上去比原来的凉快。 摄/记者曹博远
天蓝色、掐腰,短款夹克式。今年夏天,北京市公安局全体公安民警的短袖衬衫全部换成新样式。
今天上午,记者在某派出所发现,民警的短袖衬衫,已经全部从以前需要扎进裤子里的长摆短袖制式衬衣,换成新样式。
新装从外观上看,颜色没有任何变化,但样式从普通的衬衫式变成了夹克式,与在马路上值勤的交警穿的一样,只是没有那条白色的腰带。另外,民警胸前的警号和胸徽,原来都是金属的,现在改进成了粘贴式的。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可能是短了一大截的原因,新衣服比以前的衬衫凉快了许多。现在警号改成了粘贴式的,再也不会出现金属硌在胸前的感觉了。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只有在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从事秘密工作,及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时间,才可以着便装。(文/记者王媛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6月5日签署第92号公安部令,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即日起施行。这是《规定》自1998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后的《规定》,无论内容还是形式,均发生了引人注目的重大变化。内容方面,《规定》最主要的变化是调整了公安民警的着装范围和着装品种。《规定》要求,除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女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或者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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