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碰擦自撤比报警划算
[扬子晚报网消息] 南京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于7月1日正式启用。记者昨从南京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服务中心启用以来,大明路服务点日均接待70起事故理赔,三盟服务点日均30起左右。这两个数字相对于南京目前日均500起的事故量而言,可谓少之又少。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服务中心理赔的驾驶员不多,是因为这一服务对他们而言还是新事物,有一个逐渐适应并接受的过程。那么,小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到理赔中心理赔,相对传统的等待交警处理,到底好在哪里?昨天,交管局权威人士给驾驶员算了一笔细账。
小事故找交警得不偿失
多年从事交通事故处理的交管局事故科应文光警官介绍,以大明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东方服务点接待的第一起理赔事故为例,能清晰看出自撤和找交警之间的成本区别。
6月30日上午11:30,永乐北路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驾驶员喻某驾驶苏A34511“捷达”车,顶上了前方王某驾驶的苏A28188“桑塔纳”车右后部。事故发生后,双方下车察看了各自的车损,发现都不过是几百块钱的事,就没有打122报警,而是拿出随车携带的《南京市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现场记录书》,填写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号、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单号等信息,并迅速区分了双方的事故责任。随后,到东方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理赔。在服务中心办公的“人保”和“大地”两家保险公司查看了双方的现场记录书后,确认无误,迅速对双方做出了理赔,从发生事故到理赔完毕,整个过程没有超过半小时。
如果双方就事故责任争执不下,非要打电话报警,他们将走上另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首先,122巡逻民警都很忙,一般要在20-40分钟左右才能到达现场。事故勘查过程很简单,只要5分钟就解决了。随后,民警会将当事双方的驾驶证收走,让他们将车开到交警大队指定的停车场,并让他们到交警大队就事故做陈述笔录,这个过程要花2-3个小时。做完笔录后,双方的车将被送到公安技术部门做痕迹检验,刨去5天的委托时间,按法律规定,痕检的限期最长可达20天。等痕检结果出来后,交警大队还要花5天时间来研究认定事故责任,确定后3天内把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给当事双方。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交警大队才把车辆发还,双方进入事故理赔程序,算下来,一个月时间没有了,在此期间,双方的车都必须放在交警大队的停车场,是不能拿走的。当然,这是按照最长的时限来算,一般情况下,走这一程序都要花上半个月。
争论责任大小没意义
“不仅对个人,对于整个社会,小事故自撤节省的资源也是巨大的”,应文光又从宏观方面算了一笔账。以两辆车发生碰擦事故为例,如果报警,双方保险公司、交警的车都要出动,勘查完现场后再行撤离,就是5辆车子在路上跑,日均500起事故中,这样的小事故就有400起,算起来,就有2000辆车子在路上跑,以每车平均跑4公里计算,就是8000公里,浪费的油料,造成的污染,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都是不得了的。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因为驾驶员心态不稳而发生二次事故,带来更多麻烦。
应文光告诉记者,小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迅速协商撤离现场,消除了对公众利益的影响,是一种自我改正的体现。而正是因为如此,交通法规才规定,如果因为小事故在路上争执不下造成路堵,交警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北京则规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不但要处罚违法行为本身,还要处罚因此造成路堵的行为。事实上,争论事故责任大小没有什么意义,到理赔中心理赔时,保险公司并不看你到底有多少责任,只看你的车损有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没超2000元,哪怕是全责,对方保险公司都照样赔偿。与事故责任有关的,无非是交强险保险费率的浮动,而这个浮动率并不高,只有10%,按现在1050元的标准,连续出两三次责任事故,也不过浮动100多元。
开车撞树撞墙须找交警
应文光提醒,目前,轻微事故自行协商现场记录书可以从交管在线网站上下载,广大驾驶员可下载打印后随车携带,以备不时之需。发生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后,一定要记住“先撤后商”的原则,双方迅速对现场进行拍照,然后把车开到边上,慢慢协商。协商好后,就可以到保险理赔中心找保险公司了。如果记录书没有带,也没有带照相设备,双方也可写一个大家认可的书面材料,签字后就能生效。
需要提醒的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驾驶员不能自撤,应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交警到场,出具相关证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通讯员 宁交轩 本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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