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步骤如下:
①报名、推荐阶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工商联、消协等机构推荐,也可由企业自行推荐、全社会互荐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报评委会,初步确定100名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公益人物,进行网上投票。
②初评阶段: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结合各地公益人物的事迹材料,进行调查评估,从中确定出正式候选人20名。
③公示阶段:通过网络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组委会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反馈给评委会,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侯选单位及个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④复评阶段:评委会根据有关推荐材料和公众投票结果,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
⑤表彰阶段:2007年8月25日,将于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揭榜典礼,公布评选结果,并由到会的国家领导人向获奖者颁奖,同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
入选对象如下:
1、城乡各种所有制的企业负责人;
2、海外华人、华侨、华商;
3、对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单位领导及各界人士;
4、国内各个公益组织负责人;
5、长期以来利用个人的时间、资源、财力从事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公民社会责任和义务,帮助社会困难人群、保护自然环境、支持公益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评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开展好本次评选活动,展现社会各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形象。
推荐要求如下:
被推荐人士须将相关资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包括:
1)填写《参选登记表》一式二份;
2)提供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工作照、生活照各2张(数码照片须400万像素以上,PSD或JPEG格式);
3)提供候选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两份;
4)推荐人或单位对资料真实性的书面证明,所有文件需本人签名以确定真实性;
5)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2007年8月1日。
表彰办法如下:
1、将获奖人士的公益事迹在全国主流媒体(有关的报刊、网站、电视台等)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
2、将获奖人士的公益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人物》宣传画册;
3、召开表彰大会,由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领导、主办单位领导等向“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获奖人士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4、获奖人士与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领导、主办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合影留念;
5、将获奖者的公益事迹、表彰大会全程整理制作成光盘。
活动日程及安排如下:
(一)2007年6月1日正式启动“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评选活动;
1、召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相关事宜并审议、确定活动方案;
2、向社会公布“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评选活动在全国正式启动:
(1)向全国各主流媒体、网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知名人士发送活动宣传通稿、文函等(同时建立媒体合作宣传平台);
(2)向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发送评选表彰活动资料。
(二)进行社会公众和媒体推荐(时间:6月1日—6月30日)
1、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活动通告、评选办法及推荐表格;
2、接受全国各主流媒体、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推荐与自荐。
(三)“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评选:(时间:7月1日— 8月20日)
1、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后报评委会,初步确定100名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公益人物,进行网上投票。
2、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结合各地公益人物的事迹材料,进行调查评估,从中确定出正式候选人20名。
3、召开组委会会议,听取办公室所备选出的20名“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的候选者名单、事迹材料及评选汇报。
4、将入围“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的20名候选者公益事迹在搜狐网公益频道和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接受公众投票;
5、将“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 的20名候选者事迹材料送交组委会评审组,在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士进行评审,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评选出“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获奖者;
(四)确定“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时间:8月20日—8月24日)
1、召开组委会会议,审议和批准“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 获奖人士的评选结果;
2、将获奖人士的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宣传画册;
3、组织相关人员撰写和搜集“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获奖人士公益事迹专题材料,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重点宣传;
4、组织设计本次活动各奖项的奖杯、奖章、证书,报组委会审定后制作。
(五)宣传表彰(时间:8月24日——8月26日)
1、向全国各主流媒体发送活动宣传通稿,通过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评选结果;
2、《赤子》杂志作“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先进事迹专版宣传,同时将获奖人物公益事迹通过其它相关媒体进行深入广泛宣传;
3、组织落实揭榜典礼的前期准备工作;
4、召开“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揭榜典礼(8月25日下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由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领导、主办单位领导向“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获奖者揭榜)。
(六)后续宣传(8月28日—9月30日)
1、整理制作“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揭榜典礼的专题片;
2、将揭榜典礼的有关内容在主流媒体上刊登或播放,向社会广泛宣传;
3、继续在相关媒体做“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获奖人物事迹的深度宣传;
4、视情况组织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赴各地学校、社区、企业作事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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