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民告赢省政府
本刊记者 肖 一 发自浙江
“我们赢下了一场与省政府之间的土地官司。”浙江龙泉农民张丽锋这几天到处打电话报告这个喜讯,这个曾经做过几年小生意的农民喜悦之心情,可以清晰地从他的口气中听出来。
2005年本刊曾经以《浙江龙泉土地纠纷调查》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浙江龙泉的这场征地争议。龙泉市政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拟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9.8036公顷,其中包括龙渊街道一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5.4228公顷。按照政府的公告,这次征地叫做“收回国有土地”,因为政府认定这15.4228公顷土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在1999年这块地被认定为滩地。但1995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政府是以集体土地的概念把这块地承包给农民的,并且发了白纸黑字的土地承包证。村民一次偶然机会才知道自己承包的这块地属于“荒滩和未利用地”,这让村民们怀疑龙泉市政府的征地行动是瞒上欺下的,所以开始了一次次的上访。再加上村民认为补偿过低等等问题,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场面一度十分危险。这个争议,最后走上了行政复议的法律解决道路,由国务院作出了最终裁决。
事实上,张丽锋和他所代表的83户共836名农民经过4年抗争,花费了10多万元得到的,只是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而这张复议书里真正对张丽锋们所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只有两个字,那就是“耕地”。裁决书清楚地否定了浙江省从县级龙泉市、地级丽水市到浙江省三级政府对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所辖15.4228公顷土地所下的“未利用地”的土地属性定义,而将其定义为耕地,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依据耕地的要求补办相应的征收手续。
但是这对张丽锋们来说已经足够了。“从2007年2月这一纸国务院裁决书下来之后,政府不再提起我们的土地征收一事,我们可以安心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耕种。要知道这块土地是我们这个村农民的命根子,这是龙泉市周围最好的土地,供应着龙泉市大部分的蔬菜。我们每年可以从每亩地上拿到近万元的收入啊。”一名龙渊一村农民说。
65元买一平方米的耕地?
而使得龙渊一村农民起而抗争的,是基层政府过低的征地价格。因为被定义为“未利用地”,总共有19公顷靠近龙泉市区的土地的征收价格被龙泉市当地政府宣布为65元一平方米,其中就包括了龙渊一村的土地。“这是1991年的征收价格。”张丽锋说。“政府和开发商要拿去盖商品房,出售的价格大概是3000元一平方米。”
而如果要被征收之后,留给农民的是什么呢?尽管有每人4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用,无疑盖起来的房子也可以拿来出租,但是对于一村的农民来说,首先是高达5~8万元的配套费使他们对盖房望而生畏,再加上接近千元/平方米的基建费,每户农民要新建住房基本费用要接近20万元,土地征用款基本只够农民盖房之用。由于文化素质的差异,一旦失地,农民们几乎只能靠出租房屋生活,但由于龙泉市地处偏僻,工业并不发达,房屋的供应并不紧张,农民自盖房屋的出租率很低,这使得这些失地农民未来的出租房屋收入堪忧。
种种原因使得农民们对政府不断发出的土地强征令反应很不积极,从2003年开始的这一次征地工作涉及龙渊一村14个生产组,但到2004年土地征收也只覆盖了11个生产组的部分土地。而另一方面,农民开始上告,2004年2月19日,农民们告到了龙泉市政府,但五套班子无人接待。3月,农民们又选出代表到省城杭州上告,在各政府部门得到的都是此事属正常征用土地的答复。
3月11日,龙泉市政府开始了一次强制征地的行动,数百名政府工作人员和雇用人员开上铲车、带着器具对征用土地上农民的种植物和大棚开始了强制行动,而农民则以身体阻挡、抗争。最后政府的强制行动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令当地政府没有想到的是,在阻挡的人群中,有4名新华社记者也在其中,很快,龙泉农民的这一次行动便以内参的形式出现在高层领导案头。而从此之后,当地政府的强制行为就停了下来。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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