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2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民进党将对不分区“立委”加强纪律规范,要求不分区“立委”遵守民进党的政策及党团决议,违反者得经中执会撤销“立委”资格,由于民进党中央的原始提案是要求“立委”在提名时就先签下空白职辞书及切结书,在民进党内引起争议,因此,最后决议成立项目小组,针对细节规范及罚则等配套进行讨论。
民进党党内不满去年发生“红衫军”“倒扁运动”、“公务机要费案”期间,部分不分区“立委”炮口向内,酝酿修改民进党内提名条例中的民调和党员投票比例,抵制前“客委会主委”罗文嘉、前“立委”林浊水等人参选,上周中常会明确决议要研议相关规范。
民进党中央昨天向中常会提案,定义的违反党意型态包括公开反对台当局“行政院”提出、经中常会决议通过的重大政策,违反民进党“立院”党团决议,未达成中常会、中执会赋予的责任。
民进党中央还提案修改“提名条例”,明确规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在中央党部向台“中选会”办理登记前,应先签具辞职书,如果中执会认为言行有违反民进党政党比例代表“立委”职务行使办法,得经中执会决议,将辞职书送交台“立院”。
民进党秘书长林佳龙表示,中常委对于加强规范不分区“立委”的言行有共识,但对是否签署辞职书意见不一,反对的常委认为要求不分区“立委”签署辞职书不尊重,赞成的常委等人则强调不分区“立委”原本就是代表民进党,应严格落实党意。
林佳龙还说,如果不分区“立委”违反政党比例代表“立委”职务行使办法,除非开除党籍,否则处以停权,也无法撤销其“立委”资格,但既然中常委对是否先写辞职书有不同意见,将再行研议。
中常会最后决议由嘉义县长陈明文召集,纳入民进党秘书长林佳龙、中评委高志鹏、中常委黄庆林、中常委柯建铭、吴秉叡等六人组成项目小组,进一步研议规范及罚则,下周再提出报告。(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