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讯 (岳丽颖 侯建民 记者 毕重伟)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竟用捡来的手枪肆意杀人。近日,金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2006年11月的一天,李某乘坐牡丹江至大连的火车回金州。
途中上厕所时,他发现厕所边上有个黑色塑料袋,踩了一脚感觉硬邦邦的,打开一看是一支自制左轮手枪,还有10发子弹,李某如获至宝般地将手枪偷偷揣在怀里带回了金州的家中。
今年2月15日,心情极差的李某,一个人在家中喝闷酒,在酒精的刺激下,李某产生了滋事泄愤的心理。由于李某曾被火车站附近的出租车司机骂过,于是就拿着枪准备找个出租车司机报复一下。晚上9时30分左右,李某搭乘赵某的出租车前往龙王庙方向,当车行至一公司门前时,李某用塑料袋将自己的头套上,用枪顶住司机赵某的后脑部,命令其按自己的方向行驶。不想当车行驶至一超市门口时,赵某突然紧急刹车跳出车外,李某因害怕赵某报警就朝赵某身上连击两枪,赵某的腹部命中一枪,后李某在逃跑的过程中又向追捕的群众连击四枪,最终被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赵某的腹部伤是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非法持有枪支,并在逃跑途中向群众的抓捕竟持枪欲行凶杀人,其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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