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今年工资涨幅最高线为15%,最低为2
%垄断行业原则上不再加工资
本报讯(记者/刘茜 实习生/蓝之馨 通讯员/梁嘉敏)笔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已于日前发出。
广东今年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0.3%,上线(警戒线)为15%,下线为2%,该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亏损企业可适当降低工资
通知中对不同的企业分别作出了规定要求:
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
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
职工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与上年持平的企业,可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
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国企工资方案须审核备案
通知还规定,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全省工资指导线,结合本地的实际,制订颁布本地的工资指导线。同时,要求各类企业在工资分配中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之后,须经同意,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去年广东企业工资增长10.2
%省劳动保障厅表示,此次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结合2007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考虑企业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水平以及人工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的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工资指导线预测模型测算出来的。
广东省从1997年开始实施工资指导线制度,2006年,广东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522元,比上年增长10.2%,与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10.5%大体相当。(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