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大学新生获补4000元
晨报讯(记者 赵王月)从本年度起,本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子女,如参加当年高考被录取,每人可享受4000元的入学救助金。昨天,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
根据《通知》,申请人于每年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等相关材料,由该机构负责日常受理及材料初审工作;然后,区县民政部门依据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批;最后,市民政局负责全市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待遇的核准工作,由原申请渠道负责发放给入学新生本人。
昨天市民政局表示,对于享受此项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很困难的,可以通过入学新生户籍地政府的其他教育救助措施或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加以解决。对于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困难,市慈善协会等组织正在积极运作,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