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陕西咸阳三原县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6月20日,在县联合考察组与县公安局中层干部谈话期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政工科科长梁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安装刑侦监听设备,窃听谈话内容。接报第二天,县纪委就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两人已被“双规”。 |
公安局两干部“窃听”考察组 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政工科科长被“双规”
发生在三原县委考察组考察干部期间
本报咸阳讯(记者冼扬)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考察县公安局中层干部竟被窃听?7月10日晚,根据群众举报,三原县纪委立即介入调查。7月12日,经咸阳市纪委批准,涉嫌“窃听”的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政工科科长被县纪委“双规”。
干部考察小组谈话被监听 这场“窃听”事件发生于6月下旬,三原县委联合考察小组进驻县公安局考察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期间。
涉嫌“窃听”考察组谈话内容的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公安局政工科科长梁某。
据报料人透露,6月20日,由三原县委组织部、纪委和县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考察小组,进驻三原县公安局考察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考察的对象为各派出所所长、正科建制的大队副大队长等。联合考察组把约见考察对象的地点,设在了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梁某的办公室。
据说,“窃听器”安装在梁某的办公室内,这样一来,联合考察组的谈话内容就尽在“监听人”掌握之中。十分巧合的是,6月20日,北京某公司恰好来三原县公安局推销“无线取证系统”,而这一细节已得到该县纪委的证实。经记者了解,“无线取证系统”又称刑侦采访密录取证设备,实际就是通俗意义上的监听设备。
7月10日晚,三原县纪委接到举报,一场“窃听”事件就此浮出水面。
县纪委承认两人被“双规” 近日,记者先后到三原县纪委、政法委以及县公安局进行采访。问及崔某和梁某,县公安局大多数人都表示不清楚,但最终反馈的信息是“这两人这几天没有来上班”。而县政法委也态度谨慎,但两人被“双规”的事实已被县纪委证实。
据县纪委书记张肃介绍,7月10日晚11时许,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上个月20日,县联合考察组在县公安局与中层干部谈话期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政工科科长梁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安装刑侦监听设备,窃听谈话内容。”接报第二天,县纪委就对此事展开调查。7月12日晚,经咸阳市纪委批准,三原县纪委将崔某和梁某“双规”,进行深入审查。
张肃表示,由于该事件目前仅涉及这两人,所以调查难度很大,但县纪委一定会认真、客观公正地展开调查,将事件真相查个水落石出。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