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六部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高检院下发通知要求严查非法用工背后渎职侵权犯罪
本报北京7月16日电(记者王新友)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高检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失职渎职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为配合国务院六部委部署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将依法查办非法用工等严重违法犯罪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作为当前查办案件的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知强调,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各地要加强与本地党委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协调配合,积极参加本地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对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滥用权力,权钱交易,使之处于失察和失控状态的问题;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对存在的无证砖窑、煤窑等有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取缔,注意从中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线索。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在配合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在配合专项行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要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因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存在证照管理混乱、非法用工等引发的违法犯罪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执法部门对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基层组织的公共管理能力,禁绝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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