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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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通报了“黑砖窑”案件的审理情况。
刘冀民说,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运城市等地的“黑砖窑”事件,给受害民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媒体也充分关注,作了大量报道。
司法机关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部门,积极参加省里部署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对涉嫌犯罪的窑主、承包经营者和渎职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开展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有关涉“黑砖窑”案件12起41人先后起诉其到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汾县、乡宁县、洪洞县、芮城县、临猗县、新绛县和永济市人民法院。其中7案29人已审理完毕,于今天下午作出了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另5起案件还在审理中,将于近期宣判。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