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重工产权受让遭遇婚变
近日,福建辉煌重工集团向本报记者投诉,该公司在参与贵州省都匀市东方机床厂破产资产产权转让中,是惟一在该产权挂牌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登记的受让意向方,并已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最终却被“跳墙”:东方机床厂破产清算组在没有事先通知辉煌重工集团的情况下,以极快的速度直接与中国一航旗下的贵航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对此,司法界和产权交易界多位专家质疑:在现行政策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必须通过产权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的前提下,转让方绕开意向投资者而直接与未进行求购登记的第三方交易,有违产权交易规则。
惟一“求购方”意外出局
据了解,东方机床厂是原机械部重点企业,全国重型机床六大骨干厂之一,公司于2002年被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2005年3月18日,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东方机床厂在2005年曾进行过一次公开挂牌拍卖,因无竞价方而流拍。
辉煌重工集团办公室张志宏对本报记者透露,在了解到上述情况之后,辉煌重工集团于2006年7月开始考察、调研,并在当年8月与都匀市政府签订了“招商投资意向书”。都匀市政府方面提出,按照国有资产需要通过挂牌转让的政策规定,双方还是应该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来操作。
于是,2007年4月28日,东方机床厂破产清算组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告东方机床厂部分破产资产挂牌转让的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辉煌重工集团是惟一一家竞标方。辉煌重工集团在挂牌期限内按照规定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进行了求购登记,并交付了1000万元保证金。同时,记者从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了解到,经过初步审查,辉煌重工完全具备受让方所必须的资信、行业归属、支付能力、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产权交易所方面还建议,下一步双方以协议方式实施交易。
至此,东方机床厂与辉煌重工集团的资产转让交易似乎已是板上钉钉。
正当辉煌重工满怀希望地准备下一步的协议签订时,却突然收到一个令他们震惊的消息:贵航集团已经在2007年7月1日与东方机床厂签订了收购协议,而贵航集团此前并未在挂牌期间提出过收购意向。
辉煌重工集团在东方机床厂的收购中意外出局。
市场规则的破坏
据东方机床厂破产清算组相关人士介绍,虽然贵航集团最早曾在今年年初与贵州省政府有所接触,而真正表示有意收购东方机床厂却是在挂牌结束后。也就是说,贵航集团表达收购意向不过是在1个多月前。反观辉煌重工,已经过近一年的谈判却仍然被后来者居上。贵航集团与辉煌重工集团的竞争明显存在不公平。
另外,作为委托拍卖方的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东方机床厂转投贵航集团也颇感意外,因为东方机床厂破产清算小组既然已经选择挂牌的方式,就应该按照相关的程序走完,就辉煌重工集团来说完全符合收购东方机床厂的资格。而且,临时改变交易方式,破产清算小组也没有及时通知阳光产权交易所。辉煌重工集团求购东方机床厂具有法律效力的节点在于双方完成了应有的法律手续,包括提交书面求购登记、交纳保证金和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上述手续已经完成,意味着此次要约收购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是谁在破坏“游戏”规则?
这一事件最令人不解的是,贵航集团何以能够后来居上,与破产财产出让方清算组签订破产财产转让合同协议?
对此,东方机床厂破产清算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东方机床厂破产资产此前的确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挂牌,也收到了来自辉煌重工集团的求购意向,而贵航集团表达收购意向也确实是在挂牌转让期之后;之所以最后改变初衷选择贵航集团,是不得已而为之,“都是上面决定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面”早在今年1月份就打过“招呼”,在东方机床厂挂牌结束后,在5月到6月之间,都匀市政府出面协调东方机床厂和贵航集团的财产转让,并迅速签订协议。
另据辉煌重工集团称,阳光产权交易所在东方机床厂财产转让公告截止后,贵航集团曾向阳光产权交易所询问,提出要购买东方机床厂破产财产,得到否定的答复;东方机床厂清算组、都匀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也曾向相关部门询问,是否能和第三方购买方签订购买协议,得到的答复也是否定的;而在贵航集团与东方机床厂签订协议之日,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到现场,理由是“不合法”。
记者在采访中,曾致电都匀市主抓此次东方机床厂破产财产转让的政府官员表示要进行采访,此位官员表示正在开会,没有接收采访,此后,他的电话一直占线接不通。
张志宏表示,都匀市政府表示要在今年7月上旬到三明辉煌重工作解释、说明,协商此事。然而时至今日辉煌重工集团方面仍未得到都匀市相关领导的任何消息,人也没来。
辉煌重工集团方面表示,公司将会组织律师团起诉有关方面,以保护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