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债主跑31趟追不回五百元 无奈向法院上诉
南京晨报法报道 为500元成了老赖,盛某觉得自己有点冤,但是就这500元钱,却让债主陈某跑了31趟。最后他还是没有还钱,被陈某告上法庭。
记者见到盛某的时候,是在下关区法院的执行局。这个案子已经审理结束,法官判盛某还钱。执行法官拿着仅有一页纸的判决书对盛某说:“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欠人家500元钱,人家有人证物证。欠债还钱,你怎么搞得这么复杂呢?”原来,为了讨要这500元钱的债款,原告陈某往盛某家跑了31趟,盛某就是不还钱。后来,无奈之下,陈某只好上诉到法院。下关区法院判决后,盛某仍然不还钱。陈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盛某坐在执行局,身穿名牌T恤,笔直的长裤,一点都不像个“穷人”。但是他却不停地摇头:“我没有钱。要不你把我们家里的柜子拉走。”法官说经调查,他有一处房产对外出租,怎么会没有钱呢?低着头闷了半天,盛某终于说了实话:“他还欠我们十几万工程款呢,我干吗要给他钱。我还有设备什么的都在他那里。”执行法官建议他,如果是别人欠他钱,他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一案归一案,他欠人家的钱,必须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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