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直管 工会主席挺腰杆
早在1956年,邓小平在我省太原市部分厂矿领导干部会上就说过,“工会的屁股应当坐在群众那里,应当更多地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代表群众的利益”。
多年来,我国许多企业的工会工作仅仅是 “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在群众眼中,工会主席是“班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级任命的领导”。
市场经济下,中国的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会组织如果不与时俱进,就无法适应新的形势。
尤其是数量突破2亿的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主体。工会组织如何关注农民工权益,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新课题。
专家指出,只有由下而上发动职工自主组建工会,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本月,临汾市在全市100家非公有制试点企业中,大力推行“工会主席公选、直管”改革,针对农民工维权做了有益的探索。
由“老板指定”到“工人公选”
7月20日,晋南普降中雨。持续干旱的土地,顿显勃勃生机。
霍州市白龙镇韩南村的涧河煤矿大院里,惠成民、张丙午、韩建奇等8位来自陕西的农民工提前领到了5090元工钱,这个“意外”让他们欣喜若狂。
他们以前只知道“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没想到工会主席将工资提前送到他们手里。
这8名陕西农民工刚到该煤矿不久。经过系统安全培训后,他们仍然不能适应井下的工作环境,所以提出辞工。按规定,煤矿每月10日按时发工资,一天也不晚,绝不拖欠。
带队的生产队长告诉他们,矿上10日发工资的规矩不能变,可以每人先发200元路费,其余等下月10日转账到工资卡上。
但惠成民等人不放心,坚持要立即兑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8人准备到霍州劳动局讨说法。
没过多久,涧河煤矿刚上任5天的工会主席刘惠民得知此事。刘认为“工人的付出必须有回报,既然工人辞工结账,矿上必须特事特办,绝不落拖欠的坏名声”。
刘惠民一方面与矿长交涉,一方面立即询问生产队长和会计。确认工人的反映无误后,他要求队长马上给工人结账,并向大家讲解了有关政策。经过一番周折和努力,在刘惠民的监督下,8名陕西农民工满意而去。
涧河煤矿是一座年设计能力21万吨的转制煤矿,2004年临汾市煤矿产权制度改革后归到个人名下。作为临汾市工会主席直选试点企业之一,该煤矿在本月15日进行了声势浩大的选举大会。
在报名、公示、演讲、投票等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煤矿的办公室主任刘惠民以51票当选。
刘惠民原是临汾某地质队的技术员,后被聘到矿上搞管理工作。以前,他也是该矿的工会主席,“但那是矿长指定的,是个形式”。
以前“想为工人维权,又怕丢掉饭碗”。如今,刘惠民“硬”起来了:“我这个工会主席是大家投票选举出来的,直接归市工会管理,工资也不用老板发,所以敢放心为工人维权”。“但工会不是专门和老板作对的”,刘惠民说,企业老板也需要有个组织来缓解工人与矿方的矛盾,“工会搞得好,农民工有人撑腰,干起活来也有劲;企业效益自然就提高了,老板还不偷着乐?”
河南农民工成了“杨主席”
火热的7月,一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公选直管”的改革正在临汾大地迅速掀起。
41岁的杨中普是河南人,1984年就来到临汾煤矿打工,“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工”;如今,矿工们对他的称呼已变成了“杨主席”。
7月1日那天,临汾市第一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公选”在尧都区四通煤矿举行。
在选举大会上,除自荐报名的杨中普外,还有三名本地候选人参加竞职演讲,他们分别是该矿办公室秘书冯益民、技术科副科长刘根和安全副矿长赵中印。结果,杨中普以49票胜出。
在这场“工会主席公选直管”改革中,临汾市响亮地提出“农民工也享有被选举的权利”。
杨中普幸运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直辖”工会主席,他将接受尧都区总工会直接管理,而非听命于矿方。
杨中普感慨地说:“本来只想试一试,没想到农民工也能当家,俺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这场注定要写入史册的工会主席公选,在四通煤矿职工中引发强烈反响。二坑口井下工人、来自山东的夏英国说,“大家谈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这件事”,“有新选的工会主席撑腰,比以前强多了”。
一位王姓老矿工说,起初大家都以为“无非走走过场,领导早就圈定了,其他人报名也白搭”;“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动了真格,我们信服”。
“当地人选不上,领导身边的人选不上,有职务的人选不上”。对外地农民工当选工会主席一事,临汾市总工会一干人并不意外:“大家就是要选出了解他们的、能和他们打成一片、真正替他们说话的人,这个人首先人品端正、要敢于主持公道——这正是工会主席选拔制度改革的初衷”。
新机制新气象。当选后,有记者问了杨中普一个问题:“井下有安全隐患,矿方为了产量要让工人下井,你该怎么办?”杨思忖半晌,咬着牙说:“坚决挡住,谁说也不能下!”
对外地农民工当选为工会主席,四通煤矿领导层虽感意外,但最后还是欣然接受了,“民意不可违,职工的意愿就是厉害”。
四通煤矿董事长卫加顺表示,矿方一定会尊重民意,积极支持新当选的工会主席开展工作,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方便,“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杨中普当选的日子,正值《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是目前全国首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法规。《条例》的实施和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制度遥相呼应,“都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
工会要替工人说话
“公选、直管,以后工会主席大有作为”。接尧都区之后,乡宁、霍州、襄汾、侯马、曲沃等县市都开始积极推进此项改革。
临汾市的2360多家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占到80%以上,仅从业的农民工就达到15.63万人。长期以来,不少非公企业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条件没有保障。
理论上讲,工会组织是职工自己的组织,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替职工撑腰是工会组织的分内事。然而,由于工会主席任免等机制上的“走形”,使得一些工会主席软弱无力甚至坐歪“屁股”,站在经营者一方,而不替职工“说话”。
曾有这样的消息见诸报端:职工和企业打劳动官司,被告席上却站着工会主席;敢于维权、替职工讨说法的工会主席被炒了鱿鱼……
这里面的问题,很难一言蔽之:除了“许多工会主席靠老板发工资”外,一些私营企业主对工会的认识也存在偏差,认为工会组织可有可无……
另外,工人寻求工会保护的意识也不强,遇到困难只是找人说情。广东商学院“珠江三角洲工伤研究项目小组”曾对582名工伤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在遭遇工伤这种困难关头,您得到了谁的关心”一题时,工伤者的回答统计结果是:朋友老乡占78.4%,同事占58.1%,工会的比例只占到1.9%。
临汾这场改革正欲打破这些积弊。首批确定的100家试点民营企业,已经有80多家公开选举了工会主席。这100家企业主要分布在钢铁、煤炭、焦化和铸造行业,其共同特点是劳动密集型、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维权问题突出。显然,这样的选择很有现实针对性。
临汾市委、市政府显然是这场改革的“设计师”。该市一些领导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可能会有不关心农民工生命健康的老板,但不会有不关心自己生命健康的农民工”,“必须进一步改革选拔方式,改进选举办法,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工作”。
临汾“公选”的做法是:只公布任职条件,不指定候选人;可以职工自荐、联合推荐,也可以工会或上级推荐,这就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选人,也充分尊重和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同时限定“企业领导亲属、在企业担任行政职务以及与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作为候选人”,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排除了利益相关人,使职工真正信任或认可的人当选。
下一步,新当选的工会主席们将由县市总工会统一培训上岗、统一发放工资、统一拨付会费、统一考核评议,即所谓的“直管”。
“四统一”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统一发放工资”。工会主席的工资报酬将由地税部门从企业代扣后,交由上级工会直接发放;其劳动合同在任期内顺延,非经县市总工会同意,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有人形象地比喻其是“工会不端企业的碗,主席不看老板的脸”。
选出的工会主席不好好干,或是水平有限干不好怎么办?这就需要“统一考核评议”。这项工作,由上级工会来考核,“如果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约定的任务,或者履职不力,在职工评议中满意率没有达到60%以上,将由上级工会建议会员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临汾的改革,已经受到了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高度关注。7月15日、16日,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贾瑞阳、省总工会副主席王兴旺先后出席了霍州赤峪煤矿、尧都区志强钢铁厂、侯马华强钢铁公司等企业的会员代表大会。
贾瑞阳指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实践将证明临汾市委做出的这一决策是正确的,这一改革决策对全面落实《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梁新红 王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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