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和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被利用 高招诈骗案高发 湖北教育厅提醒——
高招诈骗十大伎俩被曝光
诈骗表现有 冒充高校人员 混淆教育形式 谎称“低分高录” “内部指标”等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曹雪)湖北省教育厅、招办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十大招生诈骗伎俩。
据介绍,近两年来,高校招生诈骗案件呈高发趋势。一些非法招生中介和个人,利用家长和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疯狂进行招生诈骗活动。招生诈骗的主要伎俩有以下十种表现:
一是冒充高校人员行骗。招生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取得家长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暗示考生及家长慷慨出手。
解读: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
二是混淆教育形式蒙骗。招生骗子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但入学后才发现就读的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
解读: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是不一样的,所取得的毕业文凭也是不一样的。
三是声称“低分高录”哄骗。招生骗子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低分考生上高分数线学校,或者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
解读:现在各地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严格规范,录取结果透明,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分数够了谁都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用。
四是谎称“内部指标”诱骗。招生骗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有某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就逃之夭夭。
解读:招生计划必须由省级招办公布执行,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或计划外指标。
五是号称“自主招生”拐骗。招生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录取。
解读: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有两个条件:第一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第二要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分数线。
六是以“定向招生”诈骗。招生骗子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高校定向招生计划,公开叫价,收取所谓的“定向费”。
解读:从2005年起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定向招生人数、降分幅度也有严格限制,同时规定不得收取所谓定向费。
七是利用少数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
解读:未经过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均属于虚假录取。
八是搜集录取信息欺骗。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招生骗子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解读: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九是利用网络诈骗。近期,多所高校反映,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复制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信息内容,假冒学校名义对外宣传招生。
解读:各种类型的考生资格事先都有公示,录取后均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十是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诈骗。招生骗子有目的地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社会公寓),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
解读:考生应与该校的招生办联系,取得有关该高校的正式招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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