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疑犯开军牌车撞翻警察被判刑
一脚把执行公务的警察踢倒后再开着军牌车把警察撞翻在地,事后却不能说明军牌车和车上的武警制服从何而来。近日,赵洪利和左锦荣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作案用的军牌车也被没收。
法院查明,2006年12月28日13时许,赵洪利伙同左锦荣在海珠区一旅馆内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瑞宝派出所房姓民警到现场,表明警察身份后问是怎么回事,被告人赵洪利飞起一脚踢倒民警就逃,这时治安队员来了,赵洪利又打治安队员并逃跑,治安队员追上去将赵洪利抓获。房姓民警去追另一个骑摩托车逃跑的男子,将其从摩托车上拉下来,这时有一辆挂军牌的小车向他冲过来,他举起人民警察证拦在路上大声喝令其停车,但该车却加速向他冲来,房姓民警和保安员龙某被撞倒在地。经法医鉴定,两人均属轻微伤。
房姓民警立即开车去追并报告指挥室,后追至后滘村的一条马路与拦截的警车一起将该车拦停,并将车上的两名男青年抓获,在车上发现两把斧头和一件武警上衣。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洪利、左锦荣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两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悔改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两人作案用的军牌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已被违法改动,且两人均不能说明该车及武警上衣、斧头的合法来源,故均应予以没收。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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