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王进力)昨日从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暨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经验交流会议获悉,针对目前民事再审证据规则缺失,影响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和统一裁判标准的现状,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适用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
这一意见,创立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特有的证据审查方式,明确了民事再审证据审查的五项原则:证据审查范围有限原则、被动收集证据原则、适度释明原则、明显差错审查原则、举证责任再分配原则。这一创新与完善,既规范了全省法院适用再审证据的标准,也为最高法院起草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了实践依据。
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国家赔偿确认案件15239件,审结14300件,结案率93.8%。通过积极受理和公正高效地审理复查、再审案件,纠正了一批错误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