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汤维骏通讯员贺喜)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了常某涉嫌盗窃案等6起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决定对常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这6起案件也正式进入该院的“五步监督检查”程序。
据了解,为了保证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案件的办理质量,天心区检察院推出了执法执纪监督的试行规定,对所有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办理的不起诉案件、不批准逮捕案件实行“五步监督检查法”,即“一会、一卡、一表、一访、一档”。
据该院检察长盛磊介绍,“一会”是指检察委员会,凡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办理的不起诉案件,都必须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目的在于进行集体监督;“一卡”指办案监督卡,案件承办人在检委会决定对案件不起诉后,将印有检察官纪律规定和检察长、纪检组长联系电话的办案监督卡发放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他们的亲属,并进行签领登记,目的在于方便群众监督;“一表”指跟踪监督登记表,在案件办结后2日内,由案件承办人填写跟踪监督登记表和案件处理决定书报该院监察室,目的在于主动接受监督;“一访”指回访,监察室在接到登记表后5日内进行回访,目的在于跟踪监督;“一档”指电子文档,监察室将不捕、不诉案件的监督情况一案一档建立电子文档,目的在于长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