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通讯员杨枢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日前对外通报,近期,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销售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几类犯罪在北京呈高发态势。
据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介绍,从目前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类犯罪的特点来看,这类犯罪的主体通常都会假称自己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投资企业”,选择在金融街、CBD等繁华地区的高档写字楼内办公,并虚构自己拥有各类资质,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对外发售基金。
这些公司发售的所谓基金全部为非法基金,投资者一旦购买,自身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目前,北京存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地下交易中,投资者拿到的“股权证”五花八门,有的是西北某省会城市股权托管中心印发,也有的是西南某省会城市股权托管中心印发,由于这些“股权证”的合法性不能确定,导致投资者的所有权无法得到充分证明和保障。在另一类高发类型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都会以高息回报作为诱饵,抛出所谓的精品投资项目,吸引群众投资。但事实上,这些项目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是正在洽谈中,还没有得出确切的结果。一些项目则确实履行了一部分与前期投资者的协议,按月高息返利,造成假象。可其之所以能够运行,无非是将后期投资者的资金分解作为前期投资者的利息,因此存在着巨大的资金链断裂风险。
针对这两类案件的高发,警方提醒投资者,购买基金前不要轻信企业的“豪华背景”以及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同时还要警惕在住宅小区发放传单的人员,特别是年纪较大的群众参与投资,要与家人妥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