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民警将他送到家乡阜阳后离去,需回家调养却遭他父母拒绝
“已经躺在我们医院90多天了,他的家人就是不愿接回去。”阜阳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谈起3个月前浙江警方送来的这位特殊病人——24岁的刑满释放人员小王,显得有苦难言。
看守所民警夜里送来病人
方秋芳是阜阳二院心脑科的医生,今年4月22日浙江警方送病人来时,她正在值班。
方秋芳说,当天晚上约22时,3名自称浙江义乌市看守所民警的人,来到医院,并带来一名病人。“据民警说,病人在服刑期间突患脑炎,现在刑满释放了,就送回原籍阜阳来继续住院治疗。”方秋芳说,3名民警缴了3000元住院费后说,第二天早上再来办理交接手续,并把病人的家属通知到医院,然后就离开了。
然而,第二天整个上午仍无人来医院过问此事,医院方面与3名义乌民警取得联系之后,对方告知正在回浙江的路上,剩下的事情让医院自己处理。医院只好一边想办法找到病人的家属,一边进行治疗。
医生了解到,这名病人姓王,今年24岁,系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人,便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其家人。
父母拒绝从医院接回儿子
4月23日下午,通过多方寻找,小王的家人终于露面。
小王的父亲来到医院后,看了看生病的儿子说,家里无钱医治,就放在医院吧。接着,他便离开了医院。
为何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要了,况且儿子还在病中?为弄清事情原委,阜阳二院的医生前往小王所居住的插花镇某村进行了走访。
村民们告诉医生,小王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送走了,到了十几岁时,父亲又将他接了回来。由于长期缺少家庭的关爱,小王养成偷盗的习惯。“(小王父母)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很不满,感情很淡。”
虽然父母不愿要孩子,但是出于人道考虑,医院还是对小王进行了治疗。今年5月初,小王的病情已基本稳定,医疗已经帮不上忙,需要回家调养。此时,医院考虑将他送回家,但其家人仍然拒绝看护和认领。
6月1日,医院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派救护车将小王送回了家,但其家人坚决拒收,说孩子不是家人送到医院的,谁送的就还送给谁。无奈之下,医院又将王某带回。
医生说,从4月22日至今,扣除当初的3000元住院费,医院已为小王贴了伙食、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
义乌警方:已与当地公安交接
“医院实在没有办法,就与当初送来病人的义乌警方联系,但是一直到今天都没有结果。”阜阳二院保卫科长邹鸣说。
据了解,从今年4月至今,阜阳二院给浙江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义乌市公安局打了数十次电话,并发了传真和特快专递,但是一直没有回音。“怎么能不负责任丢下人就走?”邹鸣对义乌警方提出质疑。
26日下午,记者与义乌市公安局局长黄宝坤取得了联系。黄宝坤说,小王在服刑期间患病,警方已经拿出3万余元为他进行了治疗,今年4月21日小王刑满后,从法律上说与公安局已没有任何关系。因王某病后出现瘫痪,义乌公安局出于人道考虑,将其送回阜阳,并拿出3000元住院费,“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黄宝坤表示,民警们带小王去阜阳时,已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交接。
阜阳警方:没见到义乌警察
随后,记者采访了阜阳颍东公安分局插花派出所。该所所长张毅说,在小王回到阜阳后,所里并未与义乌警方进行交接,连面都没见到。“义乌公安局给我们打过电话,但那是在(小王)服刑时患病期间,他们想让我们帮助寻找他的家人。”张毅说,关于此事这是唯一一次与义乌警方接触。此外,张毅还说,王某返回原籍后,义乌警方应发来有关王某释放的函,但是对方并未履行该手续。
律师:家人应担更大责任
此事牵扯到多方,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李森律师认为,相比较而言,王某家人的责任更大些。
李森说,医院在此事中的做法合情合理,虽然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但是医院在病人无人过问的情况下,完成了救死扶伤的使命。
“义乌警方有若干不妥之处。”李森认为,从法律上讲,小王刑满释放之后,确实已与义乌公安部门没有任何关系,但他是因脑炎而瘫痪的病人,不是普通的刑释人员。“义乌警方在送王某回来时,应当与原户籍公安部门及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发出释放函,解决两劳人员户籍及帮扶问题。”
“最大的过错可能在于父母。”李森说,即使是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其家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也有义务继续扶养。
“此事的解决,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李森说,有两种途径:一是医院可以以欠医药费向法院起诉;二是医院可以“涉嫌遗弃”,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王某的父母进行说服教育,如说服教育后其家人仍拒绝扶养,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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