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谈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笔者认为,要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指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重要职权,这些重要职权能否有效行使,必须依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因此,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是要抓学习,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是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理论水平的前提,是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能力的根本途径。为此,常委会要经常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紧贴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开展人大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要抓作风,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尤其是在决定重大事项时,要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来衡量。在决策中,要做到唯实;在实施中,要做到务实;在总结中,要做到真实。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决定权。要加大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力度,努力把调查研究与提高决策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与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科学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要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努力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世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影响,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干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
三是要抓队伍,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抓队伍,就是要用制度管人。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意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努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要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常委会党组成员要起表率作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断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常委会委员朝气蓬勃、富有实效地开展工作。
总之,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有关完善和发展民主政治的讲话精神,就必须不断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提升素质;求真务实,慎用权力;抓好队伍,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湖北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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