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被告人利用网络结交“女友”骗财骗色,总共骗得5位被害人合计264300元。日前,被告人王某因诈骗罪被虹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5年2月,单身的黄小姐想通过网络找个伴侣。
在某交友网站上,她看到,被告人的帖子中称自幼孤苦、依然单身、现在是某集团董事长、正在寻找终身伴侣等,黄小姐遂按帖子上的联络方式与被告人进行了联系。在几次见面熟络后,被告人王某以让黄小姐入股参加董事会为名,先后骗得黄小姐共计45000元,所得钱款均被王某挥霍殆尽。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交代,在2004年初至2006年4月期间,他以投资谈项目、请客吃饭、资助朋友等为由,共计诈骗5次,骗得钱财合计264300元。 作者:通讯员顾琼 徐玉峰 记者李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