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8月2日专电(记者李慧颖)厦门市在即将立法颁布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鼓励沿街机关单位和营业场所附设的公厕对普通市民开放,以解决市区公厕不足的问题。
按厦门相关环卫规划,到2006年公厕规划量应达390座,但至今只有176座,完成还不到50%。
在有些市中心商业区人流密集地带公厕难觅,成为市民经常反映的问题。
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有关人员介绍,为了解决公厕严重不足的问题,厦门市人大已经正式将《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通过立法来充分保证公厕的建设管理。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文鼓励沿街机关单位和营业场所附设的公厕对外开放。单位向市民开放厕所是否免费,可由单位决定。如果要收费,其价格应统一按物价规定执行。全市由财政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厕,则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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