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明鑫)8月2日,记者从辽宁省上半年就业工作调度会议上获悉,辽宁省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技工学校发展的政策,从今年起,技工学校学生只要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地公安机关要准予落户。
根据政策,今年还将提高技工培训课时补贴标准。一般专业工种就业培训,每课时每人补贴3元;对装备制造业急需的数控机床操作与维修,加工中心操作、车工、钳工、铣工、模具量具制造、特种金属焊接、机电一体化维修、电子仪器装配、汽车修理等专业工种的初中级培训,补贴标准为5元,对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补贴标准可提高到10元;创业培训每人补贴600元,劳务输出培训每人补贴300元。
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助学补助,技工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