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美国《华盛顿邮报》8月5日发表评论文章称,最新民意测验结果显示,美国总统布什的支持率仅在20%至30%左右,而上月由《纽约时报》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美国民众对于布什政府的任期结束表现的非常渴望。
这些数据让整个美国面临一个十分尴尬的处境:在接下来的十几个月里,不得不继续忍受一个无法让国民重拾信心的失败政府。
事实上,有关布什剩余任期的争论并非毫无根据。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认定,在其剩余的任期里,布什政府会表现的毫无建设性,而且会对国家造成不小的损害。但考虑到美国宪法赋予总统权利的相关规定,让布什在任期结束前离职的想法并不现实。
在不少人看来,效仿当年尼克松式的辞职是一个不错的方案,但不能否认的是,让布什和其副总统切尼接受这样的方式简直是在做梦。由于并没有受到弹劾的严重威胁,加上对其滥用权力的指控大多并无确实根据,布什和切尼大可以将要求他们离职的呼声斥为极端主义政客的叫嚣。反倒是一心要坚守岗位的布什可以以伊拉克战略尚需更多时间来落实为由安坐总统宝座之上。
所面临的种种现实让不少美国人想到了制定新的宪法修正案,从而能够采取宪法第25修正案中规定的弹劾以及总统丧失行使权力能力等以外的方式来解除总统职务。
这一新修正案需要为解除总统职务设置一个较高的门槛,同时整个过程要最大限度的表达人民的意愿。首先应由国会参众两院以超过60%的支持率启动全民公投,所有公民都有资格参加投票。选票上将只要求选民对立即解除总统和副总统职务一事说“是”或“否”。如果多数选民支持罢免两人职务,众议院议长将接任总统一职,随后将选出一个副总统,新人选需要经国会两院以超过半数票批准。
新的修正案将迫使总统在整个任期内一直关注民众的支持率,而不是每每在任期即将结束前、特别是谋求连任时才想到讨好选民,而平时则根本不用担心民意。同时也无疑会使一些对政府政策不满的利益集团看到将总统赶下台的希望。
不过,即便新修正案能够出台,罢免总统的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美国州长罢免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尽管美国有18个州有可以罢免现任州长的法律规定,但多年来,成功罢免案也只有1921年北达科他州州长林恩—弗雷泽和2003年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格雷—戴维斯(取而代之的正是好莱坞大牌电影明星阿诺—施瓦辛格)两例而已。
相比于让总统赶下台而言,新法案规定所起到的作用更多会体现在约束力上,它将迫使总统放弃一些效率低下、不得民心的政策。试想一下,如果有这样一项罢免条款的存在,尤里西斯—格兰特(美第18任总统)和沃伦—哈丁(美第29任总统)等人还会对任上所犯错误毫不在意吗?赫伯特—胡佛(美第31任总统)还会无视民众对经济现状的不满,对有关应对经济萧条的合理建议充耳不闻吗?林登—约翰逊(美第36任总统)还会不顾选民会让他提前下台的危险,一意孤行让越战不断升级吗?
很明显,制定新修正案的建议已很难影响到布什的剩余任期,但美国却应该从布什在任的最后这段时间里看到一个顽固却缺少必要约束的领导人会给国家带来的种种不便。对于那些固执的推行错误政策或者无法给国家带来新希望的总统,国家应该拥有权力依照宪法程序及时将其罢免。(东征)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