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买菜时因地面太滑,摔了一跤,结果摔出了个十级伤残,近日,该市民将菜场告上法院,索赔4万余元。
市民周勇(化名)到家附近的集贸市场买菜。在走到牛肉柜台和光鸡柜台之间时,因为地面又湿又滑,他“扑通”一声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摔伤是他自己的问题,我们菜场已经设立了警示牌,是他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庭审中,菜场认为周勇起诉的证据不足,而且他的医药费已经报销了4000多元,菜场不该赔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菜场作为经营单位,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正因为菜场在管理上存在瑕疵,导致顾客摔倒,菜场应承担责任。但周勇走路时不够注意而摔倒,自身也有一定过失。据此,法院判决菜场赔偿2.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