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挽救失足大学生
批捕令变“帮教表”两女生因此重获新生
“如果能从这里出去,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做那样的傻事!”1日上午,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省城某大学的大三女生李静(化名)与王婷(化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回到检察院后,她萌生了“不能因一件事影响孩子一辈子”的想法,当即与女生家长及学校联系,一条挽救失足女大学生的真情路就此铺开。
经济窘迫女学生偷窃
王珺是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科的女检察官。8月1日上午,一起盗窃案进入了她的视线:7月11日,省城下罗某高校大三学生李静和王婷因手头没钱,趁室友张月(化名)出门之机,偷走其两张银行卡(李静曾借过其银行卡转账,知晓密码),取走存款共计1000元。回到寝室后,两人又将卡悄悄地放回张月的钱包。18日,张月向下罗派出所报案。19日,张月发现钱包里多出1000元。原来,李静与王婷取出钱后不敢花,得知张月报案后,两人非常害怕,便把钱“还”回去。
“帮教表”见证挽救之路
王珺立即驱车前往看守所,提审两名女生。在提审现场,王珺注意到,两名女生很文静,脸上写满了悔意。两人拿出写好的《悔过书》,并告诉王珺,她们是因家里寄的生活费没到账,一时糊涂才犯错,她们本打算等家里的钱寄到后就悄悄地还回去。“阿姨,我想出去,不想坐牢,不然一辈子就完了。”
从看守所回来后,一块重重的石头总压在王珺心头。依照规定,提审后一周之内,经办案件的检察官要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是否批捕,关系到两个女孩的一生。”时间已经禁不起拖延,她赶紧为两名女生分别制作了一份“调查帮教表”,对两名女生的犯罪经过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具体帮教的意见。
8月2日,王珺向院领导请示:“两名女生盗窃情节相对轻微,事后及时对受害人进行了退赔,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免予刑罚。”院领导以最快速度对此建议给予了支持。
最后批示:不予批捕王珺立即与两名女生所在学校联系。学校与王珺接头,双方商讨具体帮教措施。校方反映,两人在校表现一贯稳定,其中李静成绩优秀并经常获得奖学金,王婷于2006年7月成为中共预备党员。获悉这些情况后,王珺再次向院领导请示,最终促成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婷和李静”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名女生均已回家。从看守所出来时,两人激动地表示“要重新做人”。“这句话,让我感到欣慰。”王珺说。文 见习记者/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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