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交强险就是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图片来自网络 |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是问题核心”
听证让“交强险暴利”合法化?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为“青周”):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刘家辉律师自认是您的同盟军。您为何不认同呢?
孙勇:刘律师对交强险的具体内涵并不了解。她用在网络上征集的方式,让公众委托她起诉保监会,对交强险进行听证,是很不明智的行为。
青周:可事实上,这增强了公众对交强险的关注?
孙勇:这不是关注的问题。
青周:照你这样说,对“交强险听证”无助于解决问题?
孙勇:听证,只能使“交强险暴利”合法化,有借口对广大车主牟取暴利。
刘律师主要提的是降低费率的问题。她认为费率过高。首先她就认可了保监会的责任限额:5万元的死亡和伤残赔偿、8000元的医疗赔偿和2000元的财产保险。
这个限额即使全部用上,对很多事故都作用不大。很多人还是不得不去投商业财产险、车辆损失险。这样保险行业挣你三次钱。即便交强险把保费降下来,还会通过车损险和商业财产险挣你的钱。
如果保费不降,维持现在1000元的水平,责任限额完全可达到20万元、25万元,甚至5000万元。根据我的估算完全可以实现责任限额不设限。商业险就不必买了,公众会真正受益。
所以我认为,刘律师的做法,只会是让缺陷产品合法化,实际上是在帮保险行业的忙。
降低保费公众更受损害?
青周:按你的说法,交强险责任限额,可以从6万元提到5000万元。跨度也太大了吧?据说国外的责任限额也是逐年提高的。
孙勇:国外的保费也是由低到高,逐年提高的啊。哪像我们,一下子提得那么高?
5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说他们这样计算交强险:汽车的平均费率是1000元,摩托车和拖拉机的费率是100元。这样算出来总数是600亿。按照80%的投保率(因为不可能达到100%),保费是480亿,跟我算的差400亿。我计算的是1000亿。
汽车的平均费率我认为不应该按1000元算。按1000元算是最低的。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中汽车分为35类,其中只有一类属于机关用车费率低于1000元。其他34类都在10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6040元。
青周:刘律师提起诉讼正是针对保费过高呀?保监会也提出从今年7月份开始,实行浮动费率制吗?
孙勇:费率高低不是交强险的核心问题。刘律师的做法即便成功了,降低了保费,广大车主并不会真正受益。
可能更多的人期望降低保费。我认为降低保费的结果,会使公众利益受到更大的损害。保监会为什么跟我面谈时,要我最好别提“责任限额过低”的问题?这才是关键所在啊。
按我的思路,哪怕把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保险公司挣那两次钱的机会少了90%。这正是保险行业不希望达到的结果。
6月28日,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规定自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在机动车责任事故认定还模糊不清的时候,就提出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的做法,这分明是在转移公众的视线。
交强险应该“不盈利、不亏损”
青周:在你眼中,交强险是个缺陷产品,那是不是该取消呢?
孙勇:恰恰相反,我认为交强险是个非常好的东西。它在设立之初,讲究社会性、公益性和强制性,通过社会的力量筹集救命钱。如果在经营方面真正做到“不盈利、不亏损”,是能够让老百姓受益的。
现在,保险公司在保监会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敛取暴利,没有正确地经营,才让人觉得它有问题。
青周:可是,很多车主无法接受交强险中的“无责财产赔付”。车被别人撞了,没责任也要赔钱。你不觉得 “无责财产赔付”荒谬吗?
孙勇:我认为,“无责财产赔付”是合理的。
我们是在保险限额之内不分责任,统一由保险公司赔付。也许这次事故中你是无责,下次可能是全责,这个不是特定的,而是针对事件,不会产生不公平,国际惯例上也是这样。况且无责赔付限制非常低,总共加起来一年都不到1亿,这和400亿的暴利比起来,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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