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鸥鸟在青海湖畔活动 新华社记者 侯德强 摄
新华网西宁8月9日电(记者张进林)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青海省将实施三项环境保护行动,以工程措施确保青海高原上有限的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发展。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我国最主要的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境内湖泊、河流等水域中分布着包括裸鲤、川陕哲罗鲑、黄河雅罗鱼等珍贵的高原稀有鱼种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
为实现持续、有效的保护目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前不久出台了一项对省内水生生物资源加强保护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实施三项环境保护行动,采取工程措施对高原水生生物资源进行持续性保护。这三项保护行动包括: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和人工增养殖行动、濒危物种保护行动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行动。
据了解,在三项保护行动中,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和人工增养殖行动将重点对省内水域中的大鲵、水獭、川陕哲罗鲑、黄河雅罗鱼、兰州鲶等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名录的近20种水生生物进行全面保护。在保护过程中,对省内重点渔业水域、重点保护鱼类建立增殖站,加大对黄河、长江、澜沧江以及青海湖等水域中生存的鱼类的增殖放流。
与此同时,青海省还将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珍稀水生濒危物种救护体系,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给予及时救治、暂养和放生。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