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要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是即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明确规定的。
《规范》要求将原来隐性收费项目明确标示,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此次颁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是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规范》分别从运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后续处理等多个方面对企业资质及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条即规定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等要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
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作为消费的主体,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的消费项目。现在由于消费不明而引起的纠纷非常常见,但同时又没有相关条例对此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消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只能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此次《规范》出台,以后处理类似问题时就有章可循,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餐饮行业自律,促进餐饮行业发展。 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