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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连线]网络版权如何保护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

  主持人(张泉灵):

  近几年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是非常的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的一个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份为止,中国网民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62亿,而网站的个数也有131万个。

现在我们如果利用互联网的话,可以非常方便,非常快速地看各种各样的书,听音乐、看电影,但是慢着,咱们问一句话,这一切都是合法的吗?比如说所有人都知道,著作权是由版权来保护的,但是在网络上的这些电影、歌曲、书籍,它们的版权是合法的吗?所以这就是今天我们要探讨的话题,数字化的版权保护。

  今天我们一起在线还有两位嘉宾来参与我们的讨论,一位是中国音像协会的常务副会长王炬先生,还有一位是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费教授一直在关注数字版权方面的研究。非常欢迎两位。

  首先我们三个人一起跟观众朋友看一个短片,了解一下相关目前网络上的互联网版权侵权的情况。

  解说:

  《中国考古学年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文物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是中国考古学界的重要文献和参考资料。从1984年开始,这本年鉴每年一本,至今已经出版了二十多本,先后参与编辑的作者达到了300多名。朱乃诚是这本年鉴的副主编,去年有一位学生告诉他,这本年鉴在网上竟然随便就能看到。

  朱乃诚 《中国考古学年鉴》副主编:

  我觉得不可能,因为我们由专门的出版社出版的,我还不信。

  解说:

  原来一家名为金报兴图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网上图书馆,已经把所有出版过的《中国考古学年鉴》全部搬上了自己的网站。由于这家公司的侵权行为,这本在业内销量很好的年鉴开始卖不动了。

  朱乃诚:

  本来两三千册能卖完的,后来就一千册都卖不掉了。他第一没有跟我联系过,第二,我们确实什么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做这件事,我觉得很不地道,也缺乏道德。

  解说:

  和文物出版社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中国财政杂志社,他们的年鉴也被这家公司搬上了他们的网上图书馆。

  钱江 记者:

  我手里拿着的是《中国财政年鉴》,这本书一共有六百多页,拿着非常重,像这样的年鉴,我们国家很多行业每年都会出一册。这家公司的年鉴数据库就没有经过杂志社的授权,而把成千论万的年鉴搬上了网络,我们举一个实例,他们卖给一个客户的量,就达到了280多种,一共是2400多册。我们可以看到我前面一共罗列了24册这样厚厚的书,而这24册厚厚的书只是他们卖给这家客户的一千分之一。我们可以看到年鉴的后面为了方便读者,经常会随书赠送电子版的光盘,这些光盘却反而给这些公司的侵权行为提供了方便。

  解说:

  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以及2006年7月1日实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李孝霖 律师:

  如果使用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一一许可是唯一的途径。

  解说:

  很显然,这家公司跳过了一一授权这项首要的工作。它们直接把这些年鉴进行扫描后通过网络把这些盗版的数字图书销售到学校、研究所、机关等,许多对年鉴有很大需求的机构,一套年鉴卖到了十万元。

  李孝霖:

  仅2006年一年,销售公司和这家公司的销售额将近一千万,九百多万,这还不包括2005年它没有受到诉讼追究时的销售额。

  解说:

  目前文物出版社和财政杂志社已经把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这家公司败诉。除了这种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外,许多小的侵权行为在互联网上更是十分常见,武先生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同时也是一名体育评论方面的专栏作者,经常在几家专业的体育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专栏,在圈内小有名气。但是武先生告诉记者,他经常会发现自己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在网络上也到处都有。

  武先生 专栏作者:

  我随便打开一个搜索引擎随便一搜就能看到好多,绝大多数都是有我文章的内容,但是我哪儿都找不到我的署名。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我觉得有一种被人偷了钱包的感觉。但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天天发生,所以到现在我几乎已经麻木了,很无奈。

  解说:

  自己的作品被侵权了,武先生有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呢?

  武先生:

  打官司打不起,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找律师,牵扯到时间、精力,我每天要上班,不可能经常去管这件事儿,然后为了找律师,还有各种的费用,前期费用要很多,但是反过来就算这个官司赢了,那又怎么样,就几百块钱?又能起到补偿我的损失吗?

  解说:

  在互联网上不仅仅是文字被侵权,很多音像制品被侵权的行为也不少。国内比较著名的流行音乐组合羽.泉就这样向我们形容他们的作品在网上被盗版侵权的程度。

  胡海泉 歌手:

  我们这首歌只要有可以听到的地方,无论是这样的方式,还是网上的视听,合法的视听,它都会在第一时间里,就像病毒一样传到各处,大家都可以下载。

  解说:

  我们来试着着搜索羽.泉的一首歌曲,一下子就搜到了一百多个网站的链接,其中许多都是未经授权的。羽.泉告诉记者,网上盗版的现象对他们的创作热情,甚至对整个行业都有很大的影响。

  胡海泉:

  作为创作者,或者包括唱片公司,和我们合作的唱片公司来讲,是有相当大的经济上的损失,这种经济损失甚至可以说让一家唱片公司没有办法再往下进行(经营),所以到了这个地步,创作量自然会下降,不仅仅是创作者的问题,是整个唱片行业运转的问题了。

  解说:

  目前网络侵权盗版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国际性难题,一些国际知名IT企业,如微软、谷歌都不同程度的陷入各种各样的版权官司中。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隐蔽性的特点,全世界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都同样面临着监管不足、调查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世界性难题。

  主持人:

  看完了这几个案例,我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第一就是现在数字侵权,数字盗版的现象是非常的猖獗,第二法律对此其实是有文字上,有条文上的规定,第三如果你真的被侵权了,你想利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这个数字侵权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呢?好,接下来我们就会跟两位嘉宾进行一个探讨。首先我想问一下王会长,这个现象是从互联网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有,还是说程度越来越糟糕?

  王炬 中国音像协会常务副会长:

  应该是先从盗版唱片开始,但是到了互联网时代就已经变得很普及。

  主持人:

  我想问一下费教授,到底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一个情况?

  费安玲 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我个人认为是这么两种情况,可能导致了这种现象出现,第一个是互联网本身的特点,传播的迅捷性,无地域性、无空间性,这是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侵权人对利用网络进行侵权,抱有非常侥幸的心态,认为反正抓不着我,所以可以在网上似乎肆无忌惮地进行侵权行为。

  主持人:

  我想问王会长一个问题,我想知道现在目前互联网上相当普遍的侵权现象,对这些版权的著作人,对版权的拥有人来说,到底会有多大的伤害?

  王炬:

  这个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可以看一看近一两年来优秀的歌曲、优秀的演唱者,问世的频率和速度,还有他(她)的作品保持的时间的长度,都比以前要小得多,那么这个很显然,我个人认为是和互联网、和盗版是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按目前这个形势发展的话,那么这个产业链就会形成了一个断裂,这个断裂现在已经显现出来了,就是说我们至少可以断定好的作品会越来越少。这个断裂如果持续两年、持续五年,持续一段时间的话,我敢断定原创就会变得非常地皮软,非常非常的少。

  主持人:

  费教授,我注意到在香港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小伙子他从网上下载了三部电影,非法的,然后他抓给了自己的几个朋友,后来他就真的被抓了起来,受到了刑事的处理,这在当时在国际商是非常轰动的,因为这是全球第一例数字侵权,然后会受到刑事处分的,那么这个案例哪点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呢?

  费安玲:

  我们国家对网络信息传播权立法的规定,应当说是与世界最先进的立法几乎是同步的,但是我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问题呢?我们在执法过程当中,还有一些环节可能没有完全衔接好。包括我们的意识当中,比如说我们不要惧怕自己的维权,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以及我们联合专业人士强化维权的力度,这些我们都是要去做的。包括比如说我们在维权过程当中,我们需要支出相当的一些费用,比如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但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这些费用我们可以放在损害赔偿的请求数额里面的。

  王炬:

  实际上在司法的过程当中,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当然刚才费教授讲的这些我都非常赞成,而且我也希望是这样的。一方面取证越来越难,过去权利人或者是唱片公司,或者是音像公司,他目标锁定的主要是门户网站,或者说是经过登记的合法的网站,因为你跑了和尚庙还在,我可以找到你。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很多都是网有的私人行为,他经常变换IP地址,取证难首先给司法诉讼带来一个非常大的困难,另一个从判罚的结果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原来一首歌(赔偿)两万,那么后来越来越少,一万、五千、两千。这样就导致一个结果,诉讼的费用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但是成效越来越小,这直接影响了所有的权利人,尤其是音乐的权利人,对诉讼失去了耐心和信心。

  主持人:

  您的角度来说,您认为他在侵权,但是网站有自己的说法,他说我同时也在宣传你的作品,你的作品通过我的网站让更多人知道了,也是一件好事情。甚至我还没收你广告费,我这种宣传是无偿的,您怎么看这种观点?

  王炬:

  这个观点听起来不错,但是它有一个根本的违背了价值的规律。首先它是商品,它是一个产品,它要体现它的文化价值,它要体现它的价值,这个价值怎么体现,不是靠宣传去体现的,当然传播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了,但是它主要靠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就有了消费者,所以宣传固然很重要,但是绝对不是可以免费获得这些文化产品或者是文化商品的一个借口。

  主持人:

  我们要去保护一个数字版权,仅仅靠态度,我想肯定是不够的,还要找到好的方法,有效的方法。现在国家版权局和一些民间机构,也在努力寻找这种解决之道,我们来看一个小短片。

  解说:

  中文在线也是一家经营数字图书业务的网络公司。2005年7月,中文在线联合国内数家出版社、多位知名作家和一些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帮助毕淑敏、张抗抗、余秋雨等多位知名作家维护自己的网络版权,他们起诉的对象甚至是知名的网站。

  童之磊 中文在线总裁:

  有一家门户网站,国内三大门户网站之一,把它读书频道上几千本未经授权的图书全部都下架了,还有一些网站的话呢,通过我们的维权行动,直接把一些盗版的频道都关闭了。

  解说:

  两年来,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已经组织维权诉讼20多起,涉案作品100多部。对于网络图书经营活动,中文在线认为未经作者授权就传播其作品的行为,与偷盗无异。而他们把得到授权作为公司首先要做的工作,成立七年以来,他们已经获得了几百家出版社和几千位作者的授权,授权作品的数量超过十万部。

  童之磊:

  这样的一个数量,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读者的需要,所以这项工作,我觉得关键是看你做不做。而且这点特别重要的一点,就是理念的问题,像中文在线我们是六个字,叫先授权、后传播。

  解说:

  然而更多的网站却没有做到这样先授权、后传播,往往是一部作品被数不清的网站非法传播。为了减轻这种侵权行为对作者权益的损害,我国《著作权法》中有明文规定。

  王自强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

  国家出台的《著作权法》,国务院制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里面就有一条,就是说因为权利人被侵权,他找不到侵权网站,它在哪儿不知道,它有一条可以通知,为这个网站提供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商,通过一个通知,那么就可以把它屏蔽和关掉。

  解说:

  对于数字版权的保护,很多作者都表示其实他们也并不希望把自己的作品锁在抽屉里不让别人看,不在网上传播,而担心的就是那些非法传播给自己权益造成的损害。

  王自强:

  关键的问题,说穿了就是在既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又保证作品的广泛传播。所谓利益的平衡就是要权利人和使用者、传播者之间的平衡。

  解说: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种利益的平衡呢?今年年初,北京市市政府和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合作,建立了数字版权交易中心,试图从根源上解决网络版权的保护问题。无论是文字、音乐、图片、还是动漫作品,作者只要登陆这个交易中心,把自己的作品上传到网站上,就等于把自己的作品的数字版权授权给了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会为作者提供发布、交易和全面的法律服务。在这个平台上,作者可以让自己的作品被免费浏览,也可以要求收费,对于作者由此得到的收入,交易中心会实时进行记录,并且通过网商银行返还给作者。

  王辉柏 数字版权交易中心首席技术官:

  我们就是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保护作者,在保护的过程中又进行交易,这样让你的利益最大化。你这个作品今天比如说有多少个浏览量,那么有多少人是付费的,有多少人不付费,在你网上你随时都可以感觉到,能够查到这种收入以后,我们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帮你来实时地收费,然后你可以跟我们来做一些结算。

  解说:

  除了在技术上探索网络版权保护的新途径外,近年我国也一直在不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今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再次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坚决取缔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下一阶段,国家版权局还将启动反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计划,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强化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力度。

  主持人:

  我们看到是两种非常有益的尝试,一个是中文在线这种反盗版的联盟,另外一种就是北京市的数字版权交易中心。我想问一下两位,两位对这两种方式有什么样的评价,您觉得可以有效的制止互联网上的盗版吗?

  费安玲:

  我的看法,这个尝试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尝试是利用互联网的方式来寻找一个有效的保护作者的权力,以及使用者合法使用他人作品的途径。这种尝试我觉得十分有益,但是不要给它下这么一个结论,就是说这个做法一定能够在很短的时期内,就杜绝了比如说侵犯著作权的这样的行为,这是一种理想化的,不可能的。这是我的评价。

  主持人:

  王会长。

  王炬:

  我也认为这是尝试,刚才提到了免费浏览,对于一些杂志,对于一些学术期刊,对于一些文艺作品,可能这个方法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但对音乐是不行的,音乐作品如果免费浏览的话,或者你可以视听,他欣赏就是听,听了之后不花钱,这个作品通过什么来收到这些钱呢?我个人希望是两点:第一通过技术上,也就是说未来两三年内,可能会有更新的技术,会全面的来保障这个数字版权,也就是说在技术上限制你的非法下载。另一个就是大家会逐渐养成一个在网上消费的习惯。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两位今天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

  在上个月刚刚结束的国际版权会议当中,就定了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是互联网的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可以说数字版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中国讨论的问题,它也是一个国际化的问题。

  这里我想打一个比喻,大家都知道要保护藏羚羊,但是保护藏羚羊也同样是一个难题,所以有人说过,等到国际市场上不再认为披上“喀士码”披肩是一个时髦的事情,那么藏羚羊才可以得到真正的保护。我想互联网上,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也要摒弃这些非法的、免费的、盗版的作品,这个时候问题也许才能真的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感谢收看今天的《东方时空》,再见。

(责任编辑: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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