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8月14日电 (冯昶 李凌 吴荣华邬义忠罗定海) 广东韶关一花季少女,为给父亲过生日买蛋糕的事,与男友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拔刀捅入男友的心脏。昨日,韶关浈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捅死男友的罗某容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补偿金等共计二十多万元。
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凌晨四时,韶关浈江大塘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黎某报案称:其弟弟黎某辉在二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因生活琐事与其女朋友罗某容发生争执,被罗某容刺伤胸部,现在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生命垂危。
案情重大,大塘路派出所负责人马上召集办案人员开案情分析会,当即决定先实施抓捕。此时他们了解到,罗某容已畏罪潜逃。
警方对报案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得知罗某容在黎某辉家时,罗的朋友肖某也在场。于是警方立即分头寻找肖某的下落。凌晨五时许,他们在韶关市区找到肖某。
遵照警方的安排,肖某打电话告知罗某容:现黎某辉伤情比较稳定,并无生命危险,劝她回来探视黎某辉。听说黎某辉无生命危险,罗某容答应从藏匿地乐昌回韶关探望黎某辉,并与肖某约定一起去医院。
凌晨六时三十分,一辆乐昌牌出租车停靠在西河汽车站,车上走下一个少女,经肖某指认该少女就是罗某容后,警方迅速将她抓获。此时,距接到报案仅三小时。
罗某容供认,她今年十七岁,与二十三岁的受害人黎某辉是一对恋人,但两人感情并不是很好,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
二月二十七日,因罗某容父亲的生日就要到了,罗某容和黎某辉决定订个大蛋糕,让罗父亲过个开心愉快的生日,却不想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心浮气躁的罗某容一气之下甩手走人。
离开黎某辉后,想起过往的争吵,罗某容越起越气,不由心生怒火,到市区某商场买了一把水果刀,当晚七时许拉上朋友肖某乘摩托车一起去到黎某辉家中。进门之后,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执,罗某容积在心底的怨气一涌而上,她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准备好的水果刀向黎某辉的胸部捅去。
看到黎某辉倒在地上,罗某容感到捅了大篓子,知事态严重,赶紧逃离现场,窜至乐昌市躲避。
黎某辉因伤势过重,于二月二十八日十六时五十四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浈江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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